尊敬的编委领导: 您好,我们是四平市国土资源局铁东分局驻叶赫国土所员工,现就编制问题无法落实的情况向您申诉。 一、申诉的问题 我们原是梨树县土地局正式员工(其中一人已退休),2005年由于区划(梨树县叶赫镇划归四平市铁东区)集体调入四平市国土资源局铁东分局,负责叶赫镇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2007年发现我们的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变成了自筹编制,立即向四平市国土资源局申诉,得到的答复是时任局长刘志平(女)把我们的编制挪给了“分局机关”其他人,我们非常气愤,随即到省国土厅申诉,厅领导极为重视,就此事向市局专门下了督办!继任局长蔺广答应协调市财政局和编委给与解决,但不久因调离被搁置,再任局长王平(女)在得知我们的情况后非常重视,在和市领导协调沟通后,在市政府,副市长张凯明亲自接待了我们(王平局长、胡振义副局长在场),详细的了解我们的情况,表示编制问题一定给我们解决!可是,没过多久王平局长也调离了国土局,后来的毛信辉......史奎春...宋国军都答应给与解决,已申诉十二年,但就是不予落实。 我们国土所三人(一人退休)在国土管理工作前沿奋斗三十余年,为国土事业奉献了三十年!青丝变成了白发,编制被无端剥夺,国土资源局把国务院和省红头文件规定给予我们国土所的编制挪给了机关的其他人!整个国土局没有比我们更冤枉的了!十余年申诉无门,令人心寒!原国土资源局承诺的“分局如有退休人员给我们二人补编”现在分局有空编也不给补!是何居心?是可忍孰不可忍!改革在即,忧虑伴随长夜,作为老党员,万般无奈给您写信!恳请编委领导为我们做主!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们全额编制! 二、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第二十五款加强土地管理行政能力建设,2004年年底以前要完成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理顺领导干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市、县人民政府要保证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机构、编制、经费到位。切实发挥基层国土资源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 (二)《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吉编办【2005】302号,第二款 全省乡镇国土资源所 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城区所辖的乡镇,其国土资源所由所在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城区国土资源分局管理。乡镇国土所的编制按一般乡镇3名,较大乡镇4名,特大乡镇5名核定......由市县编办结合本地实际,将当地国土部门编制分解到各国土所,并将编制分配情况报省备案。 第三款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乡镇国土所的人员编制,将其经费全额纳入当地地财政预算。 (三)四平市国土资源局文件四国土信复字【2014】1号 第一款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你们三人列入铁东分局财政拨款编制超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