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动态 - 吉林省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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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动态  
宁波市“三妥善三确保”落地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成效


        根据中央部署,今年
8月以来,宁波市加快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成立全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实效统筹推进,做好“三个妥善”,确保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力有序、平静安静。

  一是妥善研究改革方案,确保市县同步无死角。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紧紧扭住制定实施方案这个“牛鼻子”,坚持“一家一策”,反复论证,逐一细化机构撤并、资产清查、人员安置、社保衔接等意见,对全市纳入本轮改革的39家经营类事业单位,均采取撤销建制的方式分批推进改革,并根据各单位实际拟定个性化改革路径。截至10月底,市本级8家涉改单位均已形成改革方案,两家单位已经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批复,其余6家改革方案也已上报,完成改革大半进度。区县(市)31家经营类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改革方案批复工作,提前实现“清零”预期目标。 

  二是妥善安置干部职工,确保人员分流无舆情。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安置费用提留和管理办法》,对在编事业人员、编外用工和退休人员等分类按提前退休离岗、不同性质事业单位分流代管、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途径进行人员安置,不简单推向社会。在编在岗人员分流到本系统同性质事业单位,或由本系统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代管,实行“老人老办法”,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退一收一。涉改单位费用提留坚持“应提尽提”的原则,按转制中涉及的不同人群实现全覆盖,做好人员社会保障衔接,涉改单位主管部门和在职退休人员做到“人人见面、个个谈心”。 

  三是妥善处置涉改资产,确保国有资产无流失。专门制定关于宁波市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明确由主管部门抽调财务、资产、审计、纪检等相关人员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织涉改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涉改单位的全部资产都将纳入清查登记范围,改革期间其资产原则上不得用于对外投资、抵押、担保等可能影响资产权属关系的活动。原划拨土地和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清理也将按规定严格执行。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专门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改革之机以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随意处置等手段转移、侵占、损害国有资产,确保涉改单位国有资产无任何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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