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动态 - 吉林省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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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动态  
成都市“四聚焦四重塑”探索构建大城市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基层治理尤为关键。近年来,成都市按照“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委加强城市基层党建、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等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以产业功能区为载体,统筹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城乡空间结构,重塑产业经济地理,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特大城市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子。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转理念,优化重塑城市治理体系 

  适应城市发展方式、经济组织方式、社会治理方式变革,着力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专业高效”的城乡管理组织体系,把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作为特大城市现代治理的一次筑基工程,在大力推进乡镇整合、撤乡并镇、镇改街的同时,同步推进市县镇三级管理体制、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优化重组,着力使城乡治理体系更加简约、高效、便民,持续释放推动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动力活力。一是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坚持“一个产业功能区就是若干个新型城市社区”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形成“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差异化空间功能布局。在此基础上,以“人城产”逻辑推动城市发展方式和经济组织方式变革,突破行政区划壁垒将全市110多个经济开发区(园区)整合调整为66个产业功能区,推动形成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空间发展模式和城市治理体系,实现了城市空间格局的全方位优化、产业经济地理的全方位重塑。二是完善新型城镇体系。着眼适应城市化进程和产业转型需要,坚持减量、赋能、增效、便民的改革方向,推进乡镇整合、撤乡设镇、镇改街,将全市所有的乡优化调整为镇或街道,优化重组产业功能区内的乡镇(街道),全市共减少乡镇(街道)114个、减幅达30.4%,功能区内乡镇(街道)减少84个、占全市调减总数的73.7%,初步形成了以功能布局为引导的新型城镇体系。三是创新产城融合体制。着眼提升产业功能区发展能级,根据产业融合度合并重组产业功能区内乡镇(街道),在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上统筹人、城、产需求,引导各类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和空间形态重组整合,促进产业、人口、资源向重点优势区域集聚流动,探索形成功能区与行政区、街镇以及专业部门“区区合一”“镇区合一”“局区合一”等多种产城融合发展的管理运营机制。 

  二、聚焦高效能治理转职能,优化重塑机构职责体系 

  着眼适应经济和城市工作方式变革,推动街镇向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主责主业聚焦,把转变职能作为基层减负赋能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能力,形成功能区主责产业发展、街镇主责服务管理、职能部门统一监管执法的新型条块关系。一是聚焦主业“转职能”。着力解决街镇基本职能长期错位问题,剥离街镇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职能,突出社区发展、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社区平安、民生保障五大职能,实现了产业发展职能向功能区集中、招商引资职能向专业机构回归、街镇工作重心向社区发展治理聚焦。同时,全面推行街镇职责任务、公共服务、属地管理“三张清单”制度,确保依清单履职、按清单问效、照清单追责。二是聚焦提能“赋五权”。着力激发基层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从理顺条块关系、强化公共服务、提升治理效能等方面入手,赋予街镇对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和力量的“吹哨”调度权、考核评价权、人事任免建议权等5项综合管理权限,有效破解了基层治理“权力有限、责任无限”的难题。三是聚焦减负“建机制”。着力持续推动基层松绑减负,组织开展滥用“属地管理”“责任甩锅”专项整治,市和区(市)县上下联动清理规范属地管理突出问题200余项,清理取消乡镇(街道)不规范设置的各类挂牌机构600余个。同时,着眼规范职责事项下放准入程序,制定出台部门职责事项下放实施办法,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确保下放基层的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落得实”。 

  三、聚焦能级提升建机构,优化重塑城乡组织形态 

  着眼适应城市战略定位和现代治理要求,重塑产业功能区、特色镇、城市街道三种组织形态,把组织架构优化重组作为推动街镇职能转型的重要举措,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从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上推动权力下放、资源下沉、重心下移,实现从空间重构向治理变革延伸。一是做精“向下服务”组织架构。着眼于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服务,将街镇原“向上对口”设置的10多个机构精简整合为“向下对应”的“6+X”模式,统一设置党群、社区发展、社区治理、民生服务等6个必设机构。同时,结合街镇工作特点,采取单设、挂牌等方式规范设置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及城市更新等特色机构,实现了机构设置更加贴近群众需求、运行更加扁平高效。二是做强“便民利企”平台功能。着眼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以“一个平台优服务”为目标,将原多个窗口类、平台类、活动类事业单位及片区站所整合为1-2个,街镇统一设置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综合便民服务站,集中承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构建起了城乡居民办事“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街”的15分钟公共服务圈。三是做优“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着眼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方向,将部门派驻基层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站所下放街镇实行属地管理,街镇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协调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和资源,以街镇名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基层“看得见、管得住”。 

  四、聚焦便民集约转方式,优化重塑编制资源结构 

  着眼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树立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导向,促进专业人才向功能区汇集、向专业岗位流动,统筹体制内外资源,实现人员集聚、力量集中、资源集约。一是控总量“减上补下”。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和事业编制下沉基层,街镇平均编制较改革前增幅达60%,有效解决了资源配置“头重脚轻”的状况。二是挖存量“优化结构”。坚持街镇编制资源不上收,支持街镇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根据产业功能区、特色镇、城市街道新的职能定位,分类制定编制配置标准,重新核定用编用人规模,有效推动了编制资源和专业人才向基层一线集聚流动。三是抓集成“用活资源”。按照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将部门派驻基层的各类编内编外人员下放街镇统一管理,业务接受上级行业部门指导和监督,打破基层资源条块分割现象,充实一线工作力量,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做、基层事情有人办”。(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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