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长春市编办紧跟上级政策步伐、密切结合我市实际,科学谋划、主动作为,以“四个到位”,全力保障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政策学习到位,准确领会上级精神。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吉林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首批示范城市推进方案》等系列文件,深入领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全省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服务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改革方向,明确改革任务,推动改革落实。
二是调研摸底到位,掌握各方情况。注重摸准内情,对建设、公用、规划、园林、环保、商务、工商等涉改部门“三定”规定进行梳理研究,掌握拟整合职能的分布情况,摸清机构编制底数;对照部门权力清单,对可能需要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逐条核对确认。深入了解外情,对副省级城市展开电话调研,摸清城管部门设置及改革进展情况,赴北京、合肥实地调研,学习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找准我市改革切入点和突破口,逐步优化改革思路。
三是组织领导到位,做好协调配合。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推进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意见。多次主动与改革牵头部门对接,及时交换意见,参与起草《长春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为推进全市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四是职责调整到位,推进综合执法。根据全市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有关部门城市管理相关职责的通知》,以职责为引领有效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 (市编办行政编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