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围绕强化我市党内监督机构,演绎全面从严治党“三重奏”。
一是全力保障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弹响全覆盖变奏曲。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对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改革中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调研副省级城市改革进展情况和相关做法,摸清市纪委直属纪工委(监察分局)、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及实有人员情况。与市纪委保持密切沟通,就市纪委派驻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领导职数核定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印发了《关于中共长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主要职责、编制配备和领导职数核定的通知》,为我市实现市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积极谋划补充涉改部门纪检工作力量,弹响补短板协奏曲。针对改革后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不再保留的实际情况,为实现各部门日常纪检工作不断档、监督不落位,统筹考虑、系统安排,结合市委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工作,为不再保留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部门核增了机关纪委书记职数,强化了部门纪检工作力量。
三是圆满完成市委巡察工作机构的设立,弹响常巡察进行曲。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提出我市设立市委巡察工作机构有关意见,并与市纪委沟通达成一致,印发《关于设立市委巡察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立了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明确了编制和领导职数,建立健全了县(市)、区巡察机构,推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市编办行政编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