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要闻 - 吉林省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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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办领导
主    任:苏荆
副 主 任:杨敬东  孙杨  孙忠东
 业界要闻  
把握新要求 坚持新标准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科学的理论指引、厚重的实践基础、鲜明的目标导向,对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潍坊市委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细化举措上见真章,在落实落地上求实效,奋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一、学习贯彻条例,核心是党管机构编制,加强统一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贯穿《条例》始终的一条“红线”,也是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要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定规矩。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二是严程序。以《条例》为准则,充分发挥编委会职能作用,凡涉及部门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一律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三是抓源头。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增强工作合力。着力整治“条条干预”,未经编办报编委会审核的机构编制事项,坚决不提交市委常委会、深改会等研究。同时,把党管机构编制的原则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对中央和山东省委部署的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乡村振兴、包村帮扶等重大政治任务,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全面参与。

  二、学习贯彻条例,目标是激励担当作为,服务中心大局

  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目标是理顺体制机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学习贯彻《条例》也必须围绕这一目标下功夫。一是强化职能运行监管。机构改革之后,职能运行监管成为一个新课题。面对新领域、新业务,以“三定”规定为准绳,以权责清单为依据,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同时,探索把绩效考核作为强化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手段,突出考核重点。二是服务企业群众。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导向,围绕社会热点、民生痛点、发展难点,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优势,加大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研究和改革力度,助力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推进流程再造。流程再造必然涉及体制机制、机构职能优化和编制调整。围绕审批服务大厅、“12345”热线、大数据支撑、机关运行、开发区改革“五大板块”用心用力,加快推进流程梳理、调整和再造,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立新破旧的硬仗。

  三、学习贯彻条例,关键是深化各项改革,催生“化学反应”

  深化改革是《条例》的鲜明主题。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实现机构职能设置科学合理、权责一致,提高各类组织机构的决策部署和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一是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持续完善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实现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的转变。二是着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把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意见搞实、优化整合方案搞细,积极稳妥推进,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三是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山东省委关于开发区改革的24条措施,加快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激励竞争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四是扎实推进规范“属地管理”。把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作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内容,大力整治滥用属地管理问题,健全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逐步构建起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四、学习贯彻条例,重点是坚持有保有压,统筹编制资源

  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是《条例》的重点内容。一是通过“控”严把总量。坚守“人员总量不增加、新增编制在2012年总盘子内解决”底线,强化源头管控。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管理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深化四部门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应用,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通过“减”腾出余量。坚持向改革要编制,通过实施各类改革,腾出更多的编制用于保障发展。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从严规范适应岗位、职责权限和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出现编制人员减少、聘用人员增多的问题。三是通过“调”盘活存量。加大创新力度,用好编制“蓄水池”“周转专户”政策,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树立编制资源“一盘棋”意识,打破编制分配后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统筹调配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主业倾斜、向重点领域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

  五、学习贯彻条例,根本是抓好执行落实,确保见到实效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原则、程序、规定去办,往实处做、往具体做、往精准处做。一是大力学习宣传。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学习培训班,争取把《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教学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熟悉精通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依托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促使“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扎根落地。二是注重配套建设。以《条例》为依据,认真清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文件,原规定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尽快修改完善;《条例》只有原则性规定的,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每年对党委政府和部门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建立核查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巡视、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形成工作合力。

来源: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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