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要闻 - 吉林省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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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办领导
主    任:苏荆
副 主 任:杨敬东  孙杨  孙忠东
 业界要闻  
长春市委编办赋码和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为了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市委编办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高赋码和登记工作服务意识、服务水平。

一是压缩时限、整合流程。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效能,承诺机关群团赋码随来随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理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为24小时之内(双休日、节假日顺延);整合“告知复核”和“核准发证”两个流程,严格执行AB岗工作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坚持实行工作日不间断办公、中午“不打烊”,确保“只跑一次”;公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和公示工作人员去向,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规范审批、容缺受理。进一步完善4项审批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严格赋码2人、登记3人线上审批和线下签字程序;明确权责事项,实行特殊事项集体决策、处室未决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制度,严格执行特殊情形赋码由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决策制度;加强痕迹化办理,要求认真记录处室会议内容,工作报告材料存档;坚持开展非必要件容缺受理,对拟容缺申请事项实行集体评估,落实受理第一责任人制度,由受理人负责追踪办结。

三是统一标准、“模板”操作。为实现业务受理全程标准化,对9项登记事项的受理、审核标准重新认定,确保审核标准统一;制定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和《机关群团赋码工作标准化规范》,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对机关群团一般情形赋码、特殊情形赋码业务的申请、审查各个环节做出详细规定,并配制各类申请填报模板。

四是挂牌督办、衔接管理。为有效解决应登记未登记,未按时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难点问题,严格实行督办制度,对机构编制文件中涉及机构成立、变更、撤销事项的单位实时进行台账记录,定期开展督办,对督办效果不佳的单位依照法规及时做出处理;结合全市机构编制事项受理前评估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建立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与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衔接机制,出台《加强赋码和登记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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