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要闻 - 吉林省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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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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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主 任:杨敬东  孙杨  孙忠东
 业界要闻  
长春市扎实有序开展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

省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下发后,长春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做到“三个度”迅速启动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有态度”。市委编委主要领导对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前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加强各级间沟通协调,抓紧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全面摸底“有深度”。吃透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范围和相关要求,对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认真调研、仔细梳理,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夯实清理规范工作基础。

三是清理规范“有力度”。严格遵循省委编委实施方案要求,做到扩权强县试点市管理的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他县(市、区)管理的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原则上保留1个;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再保留。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内设机构数量一般10个左右,不设置少于4名(含)编制的内设机构。

截至目前,长春市将各县(市、区)管理的23个开发区管理机构整合规范为12个,相关批复文件均已印发,相关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正在抓紧拟订中。其他长春市属(管)开发区管理机构规范整合工作,需待省委编委报请中央编办批复后再整合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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